道德模范|陳月華:將青春年華獻給檢察事業(yè)
寧德網(記者 張穎珍) 1973年出生的陳月華,生前系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四級高級檢察官。2021年4月25日,陳月華與病魔抗爭多年后逝世,生命定格在48歲。
堅強的她,很少與人說起她遭遇的病痛折磨,去上海等地做化療都是利用周末和節(jié)假日。雖然病魔纏身,她仍然是所在部門辦案最多、辦案質量最好的檢察官,先后榮立個人三等功2次,受嘉獎5次,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監(jiān)所檢察業(yè)務標兵,被授予寧德市三八紅旗手,入選福建好人榜、中國好人榜。
“有些收尾工作,我忙完這一陣,一會就走。”2021年4月12日,請了病假的陳月華意外出現(xiàn)在辦公室??粗萑醯拇顧n,第六檢察部主任王建反復叮囑其早點下班回家休養(yǎng),卻怎么也沒料到,這個笑著回答“一會就走”的人,在幾分鐘后猝然倒下。盡管同事已緊急將其送往醫(yī)院搶救,可4月25日,陳月華仍因病不治,與世長辭。
“太意外、太突然。”因為陳月華的“隱瞞”,直至其臨終時,朝夕相對的同事才得知近3年來,陳月華一直在與病魔進行斗爭。
2017年國慶期間,陳月華第一次請了長假,王建關心地詢問她出了何事。“沒啥大事,有點胃出血。”電話那頭,陳月華平淡地說。胃出血病愈不久后,陳月華患上胰腺癌。患病期間,她仍保持陽光心態(tài),一邊兢兢業(yè)業(yè)地完成本職工作,一邊獨自與病魔勇敢抗爭。
為了不影響工作,兩年多時間里,她18次利用周末、節(jié)假日時間赴上海等地化療,卻從未與同事們提及。彌留之際,當病情無法繼續(xù)隱瞞,她還對前來探病的同事說:“對不起,我給組織添麻煩了。”
其實,陳月華哪曾給人添過麻煩。從業(yè)20年來,面對辦理的每一起案件,她始終傾心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直至去世,她仍是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辦理案件數(shù)最多的檢察官。
在檢察機關工作期間,她不斷強化自身能力建設,完成了從一名非法律專業(yè)畢業(yè)生到檢察業(yè)務骨干的華麗轉變,更獲評“全省檢察機關監(jiān)所檢察業(yè)務標兵”稱號。而在生命的最后幾年,她更是將全部熱情奉獻給了摯愛的未檢事業(yè)。
2016年,市檢察院成立未檢辦,部門初創(chuàng)時,僅有王建與陳月華2名檢察官。幾年的時間里,陳月華積極探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執(zhí)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yè)務統(tǒng)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完善保護性辦案、社會化幫教、修復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體”的未檢工作模式。她參與指導創(chuàng)立的福鼎市檢察院“紅樹林”、蕉城區(qū)檢察院“金貝殼”和福安“安小檢”,更是形成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品牌,發(fā)揮著積極的社會效應。生命的倒計時里,陳月華仍堅持備課、制作課件,到受聘擔任法治副校長的小學為孩子們上法治課……
為更好地糾正“不良”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為問題,陳月華在辦好案件的同時,注重加強指導基層檢察院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臨界預防”工作。在她的指導參與下,福安市檢察院先行先試的“臨界預防”教育,在全市率先對具有違法違紀行為和品行不良等劣跡的“臨界少年”采取措施進行教育幫扶。通過全鏈條閉環(huán)預防幫扶,切實阻斷了“臨界少年”向罪犯演化。在這條教育、感化、挽救的路上,陳月華以“老師”“姐姐”“母親”的身份,將所有愛傾注到了孩子們的身上。2020年12月,該項目參加第五屆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項目大賽,一舉斬獲銀獎。
這樣一個對待工作細致認真的人,對自身健康狀態(tài)卻十分“粗心”。因為忙于工作,常常忘了按時就餐的陳月華用光餅和溫水對付了一頓又一頓;有時她連續(xù)多日加班到深夜,還要同事提醒才想起該歇一歇了……
初心盡在無聲處,韶華不負檢察藍。將青春年華獻給檢察事業(yè)的陳月華,腳步停在了2021年春天,精神卻永駐人們心間?! ?/p>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