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女童遭熱水噴燙死亡案宣判 29歲“失手”舅媽被判刑12年
寧德網消息 (記者 吳寧寧 陳健 通訊員 潘羽洪) 備受關注的福安市一名兩周歲女童鐘某某因尿褲子遭舅媽蒙某吉用熱水噴燙懲罰后休克死亡一案,日前塵埃落定。
經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蒙某吉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蒙某吉當庭服判。
只因尿褲子
遭噴熱水懲罰
蒙某吉系廣西來賓市人,生于1988年,初中文化,無職業(yè)。2013年因夫妻投靠,落戶福安市坂中鄉(xiāng)夫家。
2016年12月22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蒙某吉被福安警方刑拘;2017年1月5日,被福安市檢察院批捕。2017年5月12日,寧德市檢察院指控蒙某吉犯故意傷害罪,向寧德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6月開始,被告人蒙某吉受委托有償照看其外甥女鐘某某的飲食起居。當年12月21日下午3時許,被告人蒙某吉發(fā)現鐘某某尿褲子,遂生氣地將鐘某某帶至自家二樓衛(wèi)生間內,脫下鐘某某褲子,打開電熱水器開關,在確認水溫會燙手后,將鐘某某的小腿夾住,右手持噴頭用熱水噴淋鐘某某的屁股。鐘某某被熱水淋燙掙脫后,被告人蒙某吉向前繼續(xù)朝鐘某某背部噴淋熱水。鐘某某轉身時,熱水又噴到其額頭處。此時,被告人蒙某吉才停止噴淋。
被告人蒙某吉發(fā)現鐘某某背部出現大面積燙傷后,便用燙傷膏、蘆薈膠等藥物自行涂抹醫(yī)治。次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蒙某吉發(fā)現鐘某某身體出現異常狀況,在施救無效情況下打電話報警。隨后,福安市公安局民警和閩東醫(yī)院120急救車接警趕到。經醫(yī)生現場搶救、檢查后,確認鐘某某已經死亡。經福安市公安局法醫(yī)學鑒定,被害人鐘某某系體表大面積淺Ⅱ度燙傷導致低血容量性休克死亡。
害怕家人責罵
未及時送醫(yī)釀悲劇
“我要死了,我今天做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不求大家的原諒!”這是案發(fā)后,被告人蒙某吉給侄女蒙某某發(fā)出的微信。
據被告人蒙某吉供述,在發(fā)現鐘某某被燙傷起泡后,因害怕被丈夫等人發(fā)現,她沒有及時送醫(yī),而是使用燙傷膏、蘆薈膠和購買的破壁松花粉、冷榨亞麻籽油等藥物給鐘某某涂抹。當晚,鐘某某一直在床上滾,后背越來越紅,身體出現諸多不適狀況。次日凌晨2時許,她發(fā)現鐘某某出現牙關緊鎖、頭部傾斜等反應后,即給其做心肺復蘇。在發(fā)現鐘某某休克似乎已無呼吸后,她把自己的手機電話卡拔出來扔掉,抱著鐘某某來到福安會展酒店旁邊橋上想跳河自殺。后發(fā)現懷中的鐘某某還有心臟跳動跡象時,她就把兒子的一個定位手表里的電話卡拔出來插到自己手機上,撥打110報警??纱藭r,一切都已經太遲了。
庭審中,被告人蒙某吉對公訴機關起訴認定的犯罪事實無異議。指定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蒙某吉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好,且得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請求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偵查實驗測試水溫70℃左右
寧德市中級法院判決書中顯示,案發(fā)后,福安市公安局偵查實驗筆錄證實,經進行測試水溫偵查實驗后,水盆中的水溫為69℃~70℃,而這一水溫足以造成本案受害人鐘某某嚴重燙傷。
此前,有媒體采訪專業(yè)醫(yī)生介紹稱,正常情況下,成年人皮膚長時間耐受、不出現燙傷的溫度為42℃。超過42℃,若時間長,成人的皮膚也會造成燙傷。幼童的皮膚比成人柔嫩的多,60多度的水溫,足以造成幼童燙傷,且是比較嚴重的燙傷。
成人超過20%或幼童超過10%燙傷面積,因創(chuàng)面滲出大量血漿,就可能造成低血容量性休克。滲出血漿沒有得到及時補充,血量就會少了。對于成人來說有5000毫升的血液,幼童則不到1000毫升血液,出現短時間急性滲出血液,對孩子來說是無法耐受的。
被害人鐘某某的屁股、后背、額頭等部位被燙,燙傷面積大。經法醫(yī)鑒定,被害人鐘某某系體表大面積淺Ⅱ度燙傷,導致低血容量性休克死亡。
屬自首且獲諒解
從輕處罰獲刑12年
據被害人鐘某某的母親雷女士證言證實,案發(fā)半年前,其因和丈夫外出打工,就和大嫂蒙某吉商量把女兒鐘某某寄托在其處,讓其幫忙照顧,每個月給其一兩千元生活費,蒙某吉同意了。寄托后,雷女士每天都會給蒙某吉電話,聊些女兒鐘某某的近況,也有通過微信視頻跟女兒鐘某某聊天。雷女士還說,其與蒙某吉關系很好,蒙某吉也很照顧鐘某某,平時對鐘某某很好。
“我只是想懲罰一下她,真沒想害死她的……”庭審中,被告人蒙某吉追悔莫及。而悲痛之余,被害人鐘某某的父母對被告人蒙某吉的行為也選擇了諒解,并向法庭出具諒解書。
寧德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蒙某吉因瑣事為泄憤體罰幼兒致其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蒙某吉案發(fā)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且獲得被害人親屬諒解,可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