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館擅自經營住宿服務 被行政處罰并追繳非法所得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 蔡淼苗 文/圖) 福安一家未經許可擅自經營住宿服務的足浴館,于近日被福安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并追繳非法獲利所得。
8月3日7時許,福安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qū)足浴場所進行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位于萬利廣場的某足浴館,在未獲得公安機關許可的情況下,擅自留宿旅客辛某、夏某等人。隨后,民警依法將該足浴館管理人員吳某及旅客辛某、夏某等人傳喚調查。
經調查了解獲知,該足浴館從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8月份期間,在未獲得公安許可的情況下擅自經營賓館性質的住宿服務,并從中非法獲利1920元。
目前,該足浴館被處以行政處罰5000的,并追繳非法獲利1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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