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檢察院:公益訴訟維護殘疾軍人合法權益
“終于可以享受免費停車的待遇了。”近日,福鼎市傷殘退伍軍人老周像往常一樣,將小車停在了某停車場。不同的是,這次停車場內部張貼了傷殘軍人依法免費停車、向傷殘軍人致敬等標語,看到這些場景,老周感到格外溫暖。
這一切變化要從檢察機關的一次摸排走訪說起。今年6月,福鼎市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jiān)督職責中發(fā)現,福鼎市殘疾軍人在停車時無法享受殘疾人免費停車的待遇優(yōu)惠政策線索,隨即向福鼎市殘疾人聯合會了解福鼎市扶殘助殘政策。
經調查了解,根據福鼎市相關扶殘助殘政策,對自2022年11月8日起取得小車駕駛證的持有殘疾人證的殘疾人給予其駕駛技能培訓費一次性補助3000元、對持有駕駛證的殘疾人購買小型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對城區(qū)公共停車場持有《殘疾人證》的殘疾車主實行免費停車等政策待遇,但該市全部殘疾軍人和傷殘人民警察,卻未能憑其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享受上述政策待遇。
“由于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與持證殘疾人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門不同,在落實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同等享受當地的持證殘疾人普惠待遇問題上可能形成脫節(jié)以致其合法權益保障沒有到位。”承辦檢察官陳玲表示。
6月12日,福鼎市檢察院牽頭組織退役軍人事務局、殘疾人聯合會、民政局、醫(yī)院等相關部門召開圓桌會議。會上,檢察官全面介紹調查發(fā)現的問題、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原因及殘疾軍人享受持證殘疾人相應待遇的相關法律、規(guī)范性文件等。經過充分討論,各單位對執(zhí)行福鼎市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疊加享受福鼎市持證殘疾人普惠性相應待遇政策達成共識,并表示要嚴格落實好優(yōu)待政策,加強有關政策宣傳,形成幫扶、關愛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的工作合力。
會后,福鼎市檢察院向殘疾人聯合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局制發(fā)檢察建議,建議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聯動機制,確保福鼎殘疾人駕駛證取得及購買汽車補助、免費停車等普惠性助殘政策同時惠及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
收到檢察建議后,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部署措施進行整改。福鼎市殘疾人聯合會、退役軍人事務局立即開展調研,與民政部門、公安局、城投公司等相關單位緊密合作,由退役軍人事務局將福鼎市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人員信息并建立花名冊移送至殘疾人聯合會。8月8日,各部門集中召開協(xié)調會,研究決定同意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同等享受福鼎市殘疾人在醫(yī)保、社保、駕駛證取得及購買汽車、停車等方面的優(yōu)惠政策。
據統(tǒng)計,截至目前,已落實11名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申報停車優(yōu)惠待遇,2名殘疾軍人申報購買汽車補助待遇。福鼎市殘疾人駕駛證技能培訓費取得一次性補助3000元及購買小型汽車一次性補助5000元、福鼎城區(qū)免費停車等普惠性助殘政策已全部惠及該市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
來源:閩東日報記者 朱靈塬 通訊員 劉婧 林文景
編輯:邱祖輝
審核:劉寧芬 林珺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