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縣法院宣判一起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首犯被判14年有期徒刑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陳瑾) 5月13日上午,古田縣法院審結一起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黃某某被判14年有期徒刑,其余8名被告人分獲二年六個月至七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據(jù)悉,該案系古田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宣判的首例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據(jù)悉,2017年起,黃某某經常糾集被告人陳某某、曹某某等人混跡古田各賭場,先后發(fā)展程某、程某某、葉某、徐某某、江某某、張某為成員。
2017年11月,黃某某以上述人員為成員組建微信群,逐漸壯大團伙的規(guī)模和實力。形成以黃某某為首要分子,陳某某、曹某某為骨干成員,其余人員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在集團逐漸成勢過程中,黃某某策劃、組織、指揮或默許成員為維護其或集團利益,在古田縣域內實施多起有組織的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具有暴力性和公開性的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
古田縣法院認為,黃某某等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組織,在古田縣域內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經審理,對黃某某等人涉嫌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案進行一審宣判,黃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獲二年六個月至七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古田法院供圖)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