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洗衣機過了提貨期 商家拖延送貨為哪般?
寧德網消息(程偉兵 劉孝德) 過了提貨期,洗衣機卻還沒送到家。日前,霞浦縣市場監(jiān)管局12315臺調解了該起家電消費糾紛,商家按原價給顧客供貨。
2018年1月底,鐘女士在霞浦城區(qū)一家電器商行訂購1臺某品牌洗衣機,當場支付4200元。因當時沒有現貨,商家承諾半個月內將洗衣機送到鐘女士家里,并聲稱送貨時,將提前兩天電話告知。然而,過了提貨期,商家以附近地區(qū)都沒有存貨為由一直拖延送貨,直到后來,干脆告知沒有該款洗衣機,愿意全額退款。
鐘女士發(fā)現,根據現在的市場行情,此前訂購的該款品牌洗衣機已經漲價到6000元,她要求商家按照洗衣機現價退款,或按洗衣機原價供貨,多次協商無果后,鐘女士撥打12315求助。
12315臺工作人員核實了鐘女士反映的情況后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條件。經調解,商家隨即將洗衣機送到鐘女士家里。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