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三沙:開拓調解新思路 化解矛盾促和諧
寧德網消息(陳旭) “太感謝你了!”霞浦三沙三農村的卞某和松港街道利埕村的肖某,緊握著黃光清的手,連聲道謝。連日來,黃光清調解工作室成功調解兩起海難事故引發(fā)的賠償糾紛。
據悉,閩霞漁01199號漁船于2020年2月23日凌晨在東經113度11分、北緯17度8分附近海域作業(yè)時,由于風力較大,三沙籍雇員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失足跌入大海,船東陳某立即安排三艘船進行尋找至今下落不明。船主認為事情尚未水落石出,責任認定無從談起。李某家屬卞某認為李某生還可能性接近于無,求助于黃光清調解工作室,黃光清了解情況后,經過對這家船主的細致勸說,對方表示,如果李某確實死亡,愿意承擔責任。
“既然暫時難以認定李某是否不幸去世,我們就以‘視為死亡’來處理,并對后續(xù)可能的情況進行約定。”經過多次磋商,雙方對相關賠償費用逐筆確認,3月3日達成了賠償協議:船主賠償李某家屬共計110萬元,同時約定,如日后發(fā)現李某生還,應將上述賠償返還船主。
2020年3月4日下午,閩霞漁01297號漁船在海南海面作業(yè)時,船上霞浦松港籍雇員王某死亡。聞此噩耗,遇難者家屬肖某情緒激動,從松港利埕召集親屬十多人赴三沙討要說法。
船主江某認為死亡原因不明,責任認定無從談起,隨即求助于黃光清調解工作室。黃光清了解情況后,認為首先應該先請法醫(yī)尸檢,確認性質、死因。在調解過程中,雙方對多項賠償問題產生較大分岐,經過多次耐心調解,3月6日當事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并于次日簽定了賠償協議。
三沙每年都有海難事故或海上失蹤的案件,遇難者難以找到的現象時有發(fā)生。以往,遇難者家屬大多要等待2年、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后才能向相關單位或個人要求賠償。為提高案件調解效率,調解員黃光清對海難失蹤人員一律“視為死亡”進行調解,為類似矛盾開拓了一條調解新思路。據了解,自2015年該調解工作室成立以來,已累計調解各種糾紛700多起,無一悔約。
責任編輯:鄭力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