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酗酒妻子一紙訴離婚 起訴離婚法官緊抓“癥結”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蘇佳佳 肖紅)“法官,我要離婚,現在這日子沒法過了”。近日,家住周寧的張某向周寧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自己和丈夫廖某的婚姻關系。審理該案件的陳法官原以為只是一起因夫妻感情破裂引發(fā)的離婚糾紛,仔細了解后才知道,原來是丈夫酗酒在作怪。
張某和丈夫廖某的婚姻,還要從2003年說起,當年張某和丈夫廖某經人介紹認識,并迅速確立情侶關系,兩人在2005年走進了婚姻的殿堂,2008年有了孩子?;楹?,張某和丈夫廖某夫妻關系和睦,在孩子出生后更是一起努力,生活算過得安穩(wěn)。
后來,為了能夠給家庭創(chuàng)造更好的生活環(huán)境,丈夫廖某選擇外出工作。按理說,這也該是一個其樂融融的家庭,妻子張某為何要如此決絕離婚呢?原來丈夫廖某有一個毛病,就是愛喝酒,甚至經常酗酒,酒后胡言亂語,給張某帶來極大傷害。丈夫廖某幾次表示會戒除酒癮,但均沒有兌現承諾。張某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遂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審理此案的法官在了解該案件情況后,發(fā)現該起案件的癥結在于廖某愛喝酒,夫妻感情并沒有完全破裂。于是,法官聯合村委會干部及雙方的親朋好友,多次對張某和廖某做調解工作,最后在大家見證下,廖某簽下保證書,表示以后再不飲酒,并與妻子張某一起經營好家庭。張某遂向法院撤回起訴,這起案件最終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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