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PPP模式建停車場 每個泊位補助5000元
寧德網(wǎng)
海峽都市報消息 記者2月2日獲悉,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共停車場項目,福建省住建廳、省財政廳要求,新建公共停車場項目要“強制”應用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而2020年前,對除新開工工程按規(guī)定應當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和路內停車泊位外的公共停車位,采用PPP工程包方式實施的,省級財政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每個泊位5000元補助。
據(jù)了解,社會資本主要依靠收取停車費及相關的便民服務收益等獲得合理回報。社會資本投入資本金內部收益率可按年化不超過10%測算,結合行業(yè)特點和利率水平進行適當調整,通過競爭方式確定。
經(jīng)測算停車費及其他收入不足以覆蓋工程包建設運營成本及合理收益的,政府可提供資源補償,包括但不限于將停車場自身及周邊區(qū)域的戶外廣告資源、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ATM機等便民金融服務設施作為補償性資源,將其經(jīng)營管理交予項目公司。PPP工程包項目回報仍有缺口的,由政府給予補貼,并納入同級或分級財政的中長期預算規(guī)劃。
據(jù)了解,2020年前,對除新開工工程按規(guī)定應當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和路內停車泊位外的公共停車位,采用PPP工程包方式實施的,省級財政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每個泊位5000元補助。2017-2018年,按照推出的工程包規(guī)模,省級財政對縣(市、區(qū))PPP工程包,安排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前期經(jīng)費補助。
(記者 趙楊)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