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將建100個學生樂團 類別包括民族管弦樂團等5種
培養(yǎng)學生在校掌握一項藝術技能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孫麗晶) 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我省將在全省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啟動學生樂團培育建設項目。項目申報面向全省公辦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培養(yǎng)學生在校期間愛好一門藝術,掌握一項藝術技能,讓學生真正成為審美活動的體驗者、參與者。
按照安排,從今年4月至2018年9月,我省在全省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分層次、分期培育建設15個示范性高水平學生樂團和85個普及型學生樂團。樂團類別包括民族管弦樂團、西洋管弦樂團、室內(nèi)管弦樂團、管樂團為主,少數(shù)電聲樂隊。原則上各設區(qū)市推薦1個示范性高水平學生樂團培育建設校、9個普及型中小學生藝術樂團培育建設校,省屬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直接申報。
申報學校要求有規(guī)范的樂隊專用演練場所和專門的樂器保管室;每支樂團必須由1名本校教師擔任指揮,有外聘一定水準的專家對樂團進行定期指導,有定期派送指揮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相關的樂團知識及指揮技能的計劃;樂團團長必須由校長或?qū)W校分管美育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有定期組織學生排練、交流共享、外出觀看樂隊現(xiàn)場演奏或進行錄像觀摩的學習活動計劃、保障機制。
本項目在通過推薦評估認定后,設定中期驗收評估時間為2017年12月10日,總評驗收時間為2018年9月10日。獲得認定為普及型“培育項目”建設校,推薦評估必須為“合格”,中期和總評驗收應達到“良”;獲得認定為省級示范性高水平“培育項目”建設校,推薦評估必須為“良”,中期和總評驗收應達到“優(yōu)”。“培育項目”在通過推薦評審認定后,將按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中小學美育設施設備補缺與提質(zhì)工程”項目資金安排,給每個樂團一定經(jīng)費資助,用于購買添置樂器、排練設施。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