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進重大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重點公開招投標、征地等8類信息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在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老百姓最關注什么?近日,省政府辦出臺《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并以清單形式就福建省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事項、主要內容、公開時限、公開渠道、責任主體等作了明確要求。
據了解,《實施意見》所稱重大建設項目,是指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政府或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或核準的,對經濟社會發(fā)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包括境外投資項目和對外援助項目)。由政府或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或核準的符合省、市、縣重點項目申報條件的項目,應當納入重大建設項目公開范圍。
在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要以社會關注度高的信息為重點,以政府信息公開為先導,推動項目法人單位信息有效歸集、及時公開。其中,批準服務信息、批準結果信息由批準重大建設項目和有關要件的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分別負責公開,招標投標信息由招標人或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依法公開,征收土地信息由轄區(qū)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公開,重大設計變更信息由批準單位負責公開,施工有關信息、質量安全監(jiān)督信息、竣工有關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公開。
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涉及的政府信息范圍廣、內容多,《實施意見》選取批準服務信息、批準結果信息、招標投標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設計變更信息、施工有關信息、質量安全監(jiān)督信息、竣工有關信息等8個方面作為公開重點,主要考慮這8個方面的內容涉及到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的主要過程,社會關注度高、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
那么,相關信息將在哪里公開呢?《實施意見》注重線上和線下相結合,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通過報刊、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媒體平臺、新聞發(fā)布會等及時公開各類項目信息,利用好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用福建”網站等,推動將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等,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同時,鼓勵項目法人單位利用現場公示、網站公布等多種渠道對項目信息進行公開,方便公眾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責任編輯: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