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調整城區(qū)經濟適用房交易辦法 可申請上市交易時間提前
寧德網
福州日報消息 近日,市政府發(fā)布通知,對《福州市城區(qū)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辦法》相關條款進行修改。此前,經適房可申請上市交易時間以取證后5年、10年為限,修改后的時間將以購房后5年、10年為限。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將縮短經濟適用房的可申請上市交易時間。
本次通知中刪去了第二條中取證時間的判定標準,并將第三條中有關“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表述修改為“購買的”,這也標志著今后經適房可申請上市交易的時間將從原來的從取證開始計算變?yōu)閺馁彿块_始計算。
通知同時規(guī)定了購房時間的確定標準:購房合同有網簽的以網簽時間為準;沒有網簽的以合同備案或預告登記時間為準;合同沒備案,直接辦證的,以辦證時提交的購房合同上記載的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修改可縮短經濟適用房的可申請上市交易時間。由于購房時間普遍早于取證時間,將可申請上市交易時間的計算方式修改為從購房后計算更為符合實際情況,也可大大縮短經濟適用房可申請上市交易時間。(記者 阮冠達)
責任編輯:葉朝玉